《JOJO 的奇妙冒險》挺火的,但很多人都看不下去第一部,一集棄。面對這樣的朋友,我會直接勸他:從第三部開始看。

當初推薦我看的人,也曾說過這樣一句話: "撐過前兩部,後面就是神作了。" 這句話看起來像辯護詞,其實是判決書。連愛它的人,都只把第一部當門票而已。要說一部作品最大的悲哀,不是被人黑被人罵,而是它的一部分沒有被愛它的人接受,只是當成「需要忍耐的部分」,而那一部分其實是它的根。這感覺就像是被愛人從背後捅了一刀,只因爲他不接受你的天性 or 你的原生家庭……
話說,第一部真的這麼糟糕嗎?我認認真真看過了,所以今天想為它說幾句公道話。

先把時間撥回到1987年初。那個時候的 Jump 是一座肌肉的叢林:《北斗神拳》連載第四年,如日中天;《龍珠》第三年,正在往天下第一武道會裏衝;《聖鬥士星矢》剛滿一歲。雜誌的公稱發行量在往五百萬的路上爬,窗外是泡沫經濟正在把人們的心往雲端上頂。經濟上行中的日本,連漫畫雜誌的關鍵詞都高度統一:拳頭,鬥氣,吼聲,當代或者近未來。
熱血從來都是王道,廝殺激烈。而就在這條賽道上,一個此前兩部連載都沒能紅起來的漫畫家,靠著這部《JOJO 的奇妙冒險》實現了翻身。
今天你說它一眼就是上世紀的產物,「80 年代的老登」,沒問題。可在那時,它也是個異軍突起、徹頭徹尾的異類:全班都在畫拳頭的年代,荒木飛呂彥交上來一部維多利亞哥特劇。舞臺在 1880 年代的英國:貴族莊園,養子進門,家產,吸血鬼,紳士的決鬥。分映象舞臺劇,人物大段獨白,旁白像個報幕先生。所以,它從出生起就是個古典款,而不是流行款。

「畫風太老,節奏太慢,好人壞人全寫在臉上,第一集就能看到大結局。」這是我看的時候總結出來的槽點。對於看慣了三層反轉、五步一個陷阱的現代觀眾而言,確實沒有理由為一個已知的答案坐牢九集。對,第一部動畫其實只有九集,短成這樣都留不住人。
首當其衝勸退的就是男主一代JOJO喬納森,讓人看了就想揍他。為什麼呢?因為他人太好了,好得像從紳士教科書裡走出來的一樣,標準傻白甜,嗯,主要是傻。我每次看到有人吐槽《欺詐遊戲》裡的小直讓人勸退感滿滿時,就會想到喬納森。這樣的主人公讓觀眾無法代入,看起來是失敗的,但問題在於:究竟誰纔是這部劇的主人公呢?《欺詐遊戲》裡,我會說是遊戲玩法;而這部古早劇裡,我認為主角是反派 DIO,誰能拒絕一位金髮、嗓音磁性的帥哥呢?如果你代入他的視角、他的世界,你就不會覺得坐牢了。

動畫第一話的開場是個雷雨夜的馬車事故:DIO的爸爸達里奧本來是想摸屍偷點財物的,卻被醒來的JOJO的父親喬斯達卿錯認成救命恩人。這場戲裏,石鬼麵拿了好幾個鏡頭,還有特寫;段落結束的最後一個畫面,是它碰到了血。惡魔從開場第一分鐘起,就纏上了這兩家人。這個故事從一開始就告訴你:它是關於一代 JOJO 和 DIO 的。
再看看反派 DIO 的身世:貧民街長大,父親是個酒鬼,母親被磋磨早死。這個垃圾父親死前讓少年 DIO 去喬斯達家,並告訴他要憑藉自己的才智大賺一筆,成為頭號有錢人。DIO 在父親墓前的迴應是:「你說要我成為頭號有錢人?啊啊,那我就成為給你看。能利用的東西,我什麼都會利用!」記住這兩句,因為看到後面你會發現,「頭號有錢人」不過只是他的中轉站。順便劇透一下,這位父親後來是怎麼「病死」的?那可是 DIO 親手一點一點毒死的,當然這一手裏,可以理解為帶著為母親復仇的情感,這是他還有人性的時候。

進了喬斯達家,DIO 的惡行清單開始加長:霸凌喬納森,人前白花,人後惡煞;爲了打壓喬納森,強吻他的心上人艾琳娜;甚至連喬納森的愛犬丹尼都沒放過,見面第一腳就踢它,後來乾脆把它塞進了焚化爐(這一條不用動物保護協會出麵,普通觀眾都會對這個反派恨得牙根癢了);最後他還故技重施,給養父下毒,謀的是喬斯達家的財產。理由說穿了很簡單:他自認處處比喬納森優秀,卻怎麼也得不到這個家的財勢。再後來的事,你們自己去看吧。
發現沒有,本來DIO手裏有著全套的洗白物料:美貌,智慧,底層出身的痛苦,被欺凌。換做今天的編劇,一定給他配一個適當的「苦衷」去獲取路人緣,再安排一場雨中獨白,一次含淚救贖。畢竟惡是要打折出售的,觀眾纔敢買,纔好意思買。但 1987 年的荒木偏不。他把全套洗白物料交到 DIO 手裏,然後讓 DIO 自己把它們踩在腳下:不解釋,不乞憐,不回頭。他的惡就是他自己的選擇,義無反顧。現在的大反派,壞都得是有強邏輯的,滅霸的響指那是爲了生態平衡!但DIO不是,他的惡沒有功能性,他就是惡本身,可不像《全員惡玉》那樣只是頂個名字而已。
換個角度看的話,「好人壞人全寫在臉上」這個槽點,其實也能多讀一層:二分不是幼稚,是一種已經失傳的道德美學。這種惡放今天就是稀缺品,不是寫不出,是不敢寫啊!你想啊,沒法共情的惡,想要觀眾喜歡它得多難!沒辦法解釋啊。於是現在的惡役排著隊進懺悔室,出來時人手一份苦衷。
既然主角是 DIO,那這部劇演的到底是什麼?
就是他發自內心怒吼的那句:「老子不做人了!JOJO--!」
把這句話當反派臺詞聽,就是經典的中二咆哮;可你要是把 DIO 當主角,這就是主角宣言。他喊的不是「我要贏」,不是「我要復仇」,也不是「我要力量」,而是「我不做人了」。還記得他在父親墓前立的志嗎?成為頭號有錢人,能利用的什麼都利用。可這聲怒吼裡,錢、贏、復仇,他一個都沒提——有錢人做到頂,終究不過是人上人;而他現在,連「人」這個字都不要了。石鬼麵開的價碼寫得明明白白:力量的價格是人性。DIO 看了一眼標價,爽快付款。這部劇真正的劇本,就是要講一個人怎麼一步一步,親手把自己從人改成非人的。
再回到正派這邊,教喬納森波紋的齊貝林男爵留過這樣一段話:所謂「勇氣」,就是了解「恐懼」,把「恐懼」握在自己手裏,「人間讚歌是『勇氣』的讚歌!!人類的偉大就是勇氣的偉大!!」波紋是呼吸法,靠呼吸煉出和太陽同質的能量。
你把這設定拆開看看,它選的載體全是活人的證明:呼吸,心跳,血肉,恐懼。喬納森的武器說到底,就是「繼續做人」這件事本身。
所以第一部的對決就不是好人打壞人,而是一個把人性賣掉的人,對上一個把人性握緊的人。善與惡是臉譜,畫給你遠遠就能看清的;臉譜底下的命題是:做人,還是不做人。「簡單粗暴」只是這齣戲的戲服,不是它的劇本。
說個我很喜歡的小八卦:據說「人間讚歌」這個詞,當年是荒木隨手寫下的,本不是什麼宏大主題,但卻演變成了貫穿整個系列的脊椎。這事兒本身就很「第一部」:當年沒人當回事的東西,撐起了後來的一切。
此外,還有一顆種子埋得更深。JOJO 後來最出名的招牌是什麼?替身。能力規則全部明牌,靠用法和相性定勝負。這東西第一部裡一株都還沒有,可它的根在:你回頭看齊貝林教波紋那幾集,教的哪裏是「變強」,分明是道理:呼吸要有節奏,傳導要有介質,出手要講原理。JOJO 的戰鬥從第一天起就在講道理,波紋只是這套道理的第一代教具。
這裏還有個挺好玩的八卦。波紋的退場,編輯的意見可能佔了一半:第三部開工前,擔當編輯覺得波紋已經舊了,荒木後來在訪談裡承認,替身就是在這個壓力下想出來的;當然另一半,是他自己壓了多年的執念:把看不見的超能力畫成看得見的,畫成一個站在你身邊替你出手的「像」。於是波紋退場,替身登場,「講道理的戰鬥」從此有了制度:能力各有規則,規則全亮給你看,勝負只看誰把規則用得更絕。第三部結尾承太郎打 DIO,時停對時停,就是這套制度的成人式。教具換了,道理沒換。所以別把第一部和「替身的 JOJO」當成兩部作品,它只是還沒來得及把黑板寫滿。

(替身到底是怎麼被逼出來、又怎麼反過來吃掉整部戲的,這故事夠單獨寫一篇,咱們回頭細聊。)
而第一部埋得最重的一顆種子,在結尾。
1987 年的 Jump,王道就是一個主角打到底:北斗是拳四郎的,龍珠是悟空的,整本雜誌的商業邏輯都建立在「讀者愛上一個主角,主角永遠在場」上。而荒木在第一部的結尾,把主角寫死了。喬納森在新婚旅行的客船上被 DIO 偷襲,咽喉貫穿。他用最後的波紋引爆輪船,把妻子和一個襁褓裡的嬰兒送上救生艇,自己抱著 DIO 的頭顱沉進了大西洋。最後的話不是什麼勝利宣言,只是留給妻子的半句:「要……幸福啊……艾琳娜……」你可以笑他傻白甜笑一整部,但他謝幕的這一筆,你笑不出來。
主角死了,故事卻沒有死,喬斯達的血脈活了下來,當然 DIO 也抱著喬納森的身體活了下來(第三部大反派登場)。「JOJO」從此不再是一個人的名字,而是一份遺產的戶名,一輩一輩往下傳,傳承裡裹著祝福,也裹著那顆沒死透的頭顱。這就是世代物語的骨架,在 1987 年的少年漫裡,幾乎沒人這麼幹過。你今天覺得它老,可它的骨,在當年是新的。

也是同一根骨,撐著你後來看到的一切。第三部,承太郎在開羅的夜裏對上的那個男人,脖子以下,是他曾曾祖父的身體。沒看過第一部的人照樣看得懂那場架,但只有看過第一部的人才知道,那場架為什麼非打不可,那一聲「DIO——!」裡,壓著整整一百年。
所以,第一部為什麼看不進去了?因為它是承重牆呀。承重牆從來都不好看,不通風,不出片,裝修的時候人人都想砸了它換落地窗,但整棟樓就站在它上面,砸了違法的!它不需要你看得進去,它只需要在那兒,像地基,像沉在大西洋底的喬納森:看不見的東西,撐著看得見的一切。
這就是我要為它說的公道話。我就是這麼隨著我本命聲優看進去的。反正臺下坐著的,對結局如何都是心知肚明。

散場前,補一句臺下的話。
誇了一整篇「純粹的惡」,得把話說全:咱們誇的是**寫法**,不是惡。荒木敢把惡寫得不打折,是紙上的膽量;現實裡的惡沒有美學,只有受害者。DIO 是紙上的怪物,才輪得到被欣賞——況且別忘了,第一部的結局,是喬納森用命把他按進了大西洋。
戲臺上看惡看得過癮,戲臺下請選擇善良。這兩件事從來不衝突:歌舞伎演了四百年惡人,觀眾散場,還是好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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